新农村改造(江阴青阳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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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带来悲剧,新农村建设是福是祸?

2017年6月11日,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大新镇发生恶性聚众斗殴事件。张某某被张某某和小殴打,这两人是被燕竹新村的村支书刘默光聚众阻止旧村改造的。他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下午,死者家属过于愤怒,将张默平的尸体抬进大新镇政府大院,造成大量群众围观,影响非常恶劣。

又是拆迁造成的悲剧!

据官方消息,张默平原是大新镇田冲村的党支部书记,在田冲村和杨竹堂村合并为杨竹新村后落选。新旧村长之间已经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新农村建设的不合理和不公平进一步加剧了矛盾,成为悲剧的导火索。

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刘默光、张某某、肖已被新邵县公安局抓获,公安机关正在抓捕其他涉案人员。新邵县委、县政府和市县公安机关正在有效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当村长在新农村建设中受阻时,纠缠黑社会势力,暴力袭击村民,致人重伤致死,已经是犯罪,必然会受到国家法律武器的严惩。

作为村民,当他们遇到不合理的拆迁时,面对这样的恶势力,我们是否还会一腔热血的站出来?血的教训一定要引起我们的反思。生命的代价一旦付出,就无法逆转。

新农村建设是福是祸?为什么“民生建设工程”频频受阻,造成悲剧?

面对不合理的拆迁,我们普通人该如何正确面对,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安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一个又一个惨痛的教训中,我们不得不反思,选择谨慎处理!

从国家政策来说,新农村建设是农民的福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口号,忘记了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把老百姓的基本利益放在一边。要么大夸张,政治成就重;或者说,不正之风败坏了民生。好的新农村建设极大地侵蚀了老百姓的利益。让老百姓面临巨大的生活和生存压力。一旦引起这样的矛盾,后果往往是痛苦的,难以结束的。

政府部门作为征收过程中的强势主体,并不意味着在征收搬迁过程中可以为所欲为。国家不仅授予政府部门的权利,还通过法律来限制政府的权利。

农村房屋拆迁时,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合理补偿。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要保证自己在拆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金额,就需要对国家拆迁补偿有一定的了解。

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让农民生活富裕起来,拆迁补偿标准不应该降低村民原有的生活水平。

在新农村拆迁的不同情况下,我们可以参考以下两个原则。

被征地村或村民小组的建制被撤销,且建制未被撤销,但不具备易地住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以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交换产权房。

被征用土地的村庄或者村民小组的组织制度未被撤销,且建房条件容易满足的,被拆迁人可以在宅基地上申请新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