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最新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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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过户新政策
单元7抵押权(本文所有内容均来自东高会计在线通行证1)考点一抵押合同1,建立抵押权,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2,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权人不得同意,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且抵押权人未清还时,抵押物的所有权应由债权人直接拥有,但抵押权无效。免责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liquidity子句也相同。 考点二抵押一,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
最新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预期的公共机构和社会团体的教育机构,医疗卫生设施以及其他社会福利设施; 4。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明确的财产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查封,扣押和监督的财产; 二。住房和土地一体化原则1。城市房地产-土地与房屋并存,房屋与地方并存; 2。农村集体土地-只能与房屋一起使用(不能单独抵押城镇和乡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权)3。只有通过招标方式获得的荒地和其他土地的合同经营权,允许拍卖或公开谈判作为抵押; 考点三抵押权的建立房地产抵押必须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应当自登记之日起设立。抵押登记未完成的,抵押权不成立,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1,注册生效的房地产
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规定
a。建筑物或土地附属物;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通过拍卖,公众咨询等方式获得的废地和其他土地的合同管理权; d。在建建筑物; 2。当抵押合同生效时,建立登记对抗动产抵押权,但没有登记,则不反对善意第三人; 3,动产浮动抵押a。抵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 b。抵押品:现有和现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C。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各方同意抵押的实现,债权人有权在抵押实现时就动产获得优先补偿; d。即使浮动抵押已经注册,也不得与在业务活动中支付合理价格并获得抵押财产的普通买方对抗。
划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考点四抵押担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