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和合同的区别(怎样推翻自己签的协议书无效)

  • 时间:
  • 浏览:74
  • 来源:奥一装修网

协议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通常,在签订合同时,会有一句话“本合同自签字加盖章之日起生效”,或写成“本合同自签字加盖章之日起生效”,然后是“签字加盖章” ”和“签名”是什么意思?这意味着“签名+印章”合同需要同时生效,还是签名或印章合同生效?估计您是已经头晕了!可以说99。99%的当事方都不知道。今天,我将在最高法院的两项判决中为您介绍裁判员的要点,以了解“签字加盖章”与“签字盖章”之间的区别和盖章”。由于这与您所签订的合同是否生效有关,建议您仔细阅读全文!然后,在合同未规定生效条件的前提下, 《合同法》如何规定合同:《合同法》第32条:双方使用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时,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合同。

怎样推翻自己签的协议书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即未约定合同或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合同在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1“签字盖章”并不意味着“签字” +“盖章”案例:北京大有克拉斯家具城与中国机床总公司,北京牡丹园公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 (2013)民申字第72号

协议书与合约书的区别

申请人重新审理了该案,认为:“协议”中的协议“本协议的当事方经签字盖章后生效”,是双方的有效条件。双方的“签名”和“盖章”必须同时具有! 最高法院认为:根据一审判决中的司法鉴定结论,协议书上家具商城的印章与工商档案馆的印章是同一印章,家具商城认可鉴定结论。 。 “协议”上盖有家具店的真实公章。尽管没有家具商店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但这足以表明“协议”是家具商店的真实含义。尽管只有机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没有机床公司公章的情况下签署了“协议”,但是机床公司并没有否认“协议”的真实性。 因此,第一次和第二次审判的判决认为“协议”是真实有效的,并非不适当。家具商城否认该“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无法确定重新申请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