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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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内容

中共潜山县委宣传部

浙江杭州: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引入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督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杭州业主大会聘请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督员,并委托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督机构进行评估物业服务费,物业开发检查和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质量的招标和监督,业主委员会选举(选举)事务,维修基金的申请,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等已成为趋势。在南京,已经发布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证明文件,鼓励第三方机构进入与政府职能部门合作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全国先例。作为第三方组织,它为专业居民提供与街道相关的房地产工作服务,对街道和社区工作者,业主委员会,房地产服务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专业培训,并提供依据和方法上的建议解决信访冲突解决服务已成为解决社区财产纠纷的“润滑剂”,对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浙江杭州的业主越来越要求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和监管机构。

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铜陵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附:业主大会的会议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的依据是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为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标准建立和运作《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次业主会议的议事规则,并经业主会议讨论通过。

第二条所有者会议目的

所有者会议维护财产管理区域中所有所有者在财产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证财产的合理和安全使用,维护财产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创造清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3条业主大会组成

业主会议由物业管理区域中的所有业主组成。业主身份的确认通常由房屋所有权证书中记录的业主确定;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订立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竣工交付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者确定。

如果房屋建成但尚未移交给购房者,或者尚未出售,建设单位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报告商品房的销售情况。

如果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两个以上的共有财产,请选择一个人参加所有者会议。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有限的所有者,

单位所有者应由单位提供的书面有效委托证书中指定的人员确定。

四条业主会议的活动范围

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做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杭州市有关规定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应当与公安机关等部门配合,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并支持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执行其他任务。

对于专业物业事务,您可以委托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和监督机构提供特殊服务,而不仅限于物业服务费评估,物业验收检查,物业招标和物业服务质量监督。

第二章业主大会会议规则

第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内容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规则;

(2)决定选择和解散物业管理公司;

(3)确定特殊项目维护资金使用计划和延续计划;

(4)选举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以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5)审查并确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6)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管理企业的财产工作报告;

(VII)讨论和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分和共享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盈利计划;

(八)审查,制定和修改物业管理区公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安全预防措施和维持环境卫生等规章制度;

(IX)更改并撤消所有者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X)决定选择和解散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督企业;

(X A)决定在此物业管理领域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业主大会召集主体

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召集。

首次业主会议应由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组成的筹备小组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召开,并在该地区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召开。筹备小组的成员应按照《业主大会和成立筹备小组的指导意见》组成。

由当前的所有者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召集。

如果社区未逾期,则当地社区应根据“业主会议和筹备小组成立的指导意见”进行监督并敦促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如果两个月后仍无法举行社区选举,则由社区负责建立进行选举的筹备小组。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七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

业主大会可以选择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由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决定。

(一)集体讨论的形式;

以集体讨论的形式,根据《业主会议和筹备小组工作指导意见》,举行全体会议的家庭不足100户,有100户(包括100户)的全体会议应当讨论业主代表。

1,召开全体会议(业主应参加业主会议,如果业主收到会议通知而不参加,或委托他人参加业主会议,则必须遵守业主作出的决定) ’会议);

2,召开业主代表会议。

如果所有者选择所有者代表参加所有者代表会议,则所有者将单位作为单位,并选择所有者代表参加所有者代表会议。具体的选择方法由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决定。

业主代表应在参加业主会议之前3天以书面形式征求用人单位代表参加会议的业主的意见,并在业主会议上如实反映。如果所有者的代表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参加所有者的会议,则由所有者代表的业务主要是选举另一位所有者的代表参加。大会作出的决定)。业主大会的决议对所有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通常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或业主委员会指定的其他成员主持。如果意见不统一,则可以由社区党组织进行协调。

第一次所有者会议由筹备组组长主持。

(2)书面评论的形式。

1。征集(投票)意见书由走廊召集人或各家的服务人员签署。

2。在物业管理区设置一个投票箱,该票箱由服务人员收集并亲自放入投票箱,或者由业主将征求(投票)意见单放入投票箱内规定的时限。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或公证组织的监督下进行统计汇总。

如果业主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反馈,或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与大多数业主达成了一致。

第八条召开业主会议的程序

召开业主会议的程序如下:

(一)会议的筹备工作

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应当为会议的召开做准备。会议。根据所有者的提案,起草提案,制定咨询(投票)意见书,以及核工业主要委员会候选人的身份

举行筹备小组,所有者委员会会议,以审查并决定提交核工业委员会的情况业主大会,意见书等。

(二)发布公告

业主会议召开前十五天,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业主发出书面公告。居住区业主大会应当同时通知有关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

公告内容包括:

1。会议形式;

2。会议的日期和地点;

3。提交会议审议的项目;

4。会议常任联络人的姓名和电话;

5。其他需要宣布的事项。

(三)召开业主大会

(四)通知会议决定并解释投票权和参加人数。

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应记录业主会议的书面记录,以备将来参考。

IX。对业主会议问题的限制

如果在此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会议已经对提议的提案做出决定,则业主通常不应提议召开业主会议以同样的方式投票一年内满足。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讨论规则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内容

(1)召开业主会议,执行业主会议通过的决定,并报告物业管理的执行情况;

(2)制定选定的物业,将管理企业的计划提交业主会议讨论,并签署业主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大会选择的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

(3)准备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最终解决计划,并报告给业主会议以决定;

(四)制定《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的修正案,并向业主会议报告,以作决定;其他方面的规章制度应当报业主会议决定。

(6)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的驾驶和停车管理系统,公共能耗的分配方法,并报告业主会议决定;

向业主会议报告以作出决定;

(8)支持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业主委员会例会的决议提出指导意见。

(9)监督业主大会的实施,并敦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物业服务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物业服务费; )委托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督机构评估物业服务费,物业开发验收检查,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和物业服务质量监督,业主委员会选举(选举),维护基金申请以及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

(12)妥善保管属于业主的有关档案,会议记录,印章和其他财产;

第十一届业主委员会会议多数情况下,一旦形成一项决议,就必须予以遵循,并且持有不同意见的成员不得串连业主以抵制业主委员会决议的执行。请勿散发公开信或张贴大小字母,以免干扰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按照以下规则召集:

(1)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因此,如果您不能参加会议,请提前1天向业主委员会的召集人说明;参加者签名;

(6)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业主。

第十二条资料资料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建立档案和资料管理系统。档案应由业主委员会任命的指定人保存。

业主委员会应建立以下文件:

(1)各种会议记录和纪要;

(2)书面材料,例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四)所有者和用户登记;

(五)订立物业服务合约; (六)订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价监督合同及有关委托开发事项的有关材料;

第13条业主委员会活动基金

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费用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委员会负责向业主收取费用,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也可以从社区的公共部分,共享设施和商业物业管理公司的营业收入中支付,并且可以将使用限制确定为同期的物业服务总费用的1%以内。符合业主委员会的实际需要。

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费用如下:

1。业主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

2。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

3。相关人员津贴。

4。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督费。

具体金额由业主会议决定。

活动基金收支账目每六个月在物业管理区公布一次,并受业主监督。

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和完善印章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的印章应由业主委员会指定的指定人保存,并按照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使用印章必须实施注册制度。每次使用印章时,用户应将其记录在印章使用寄存器中,以备将来参考。记录的内容为印刷日期,印刷理由,印刷次数等。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利影响的,由印章负责人负责。

第15条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效力

议事规则未涵盖的事项应由业主会议补充。

第五章讨论规则补充规定

第三方提供物业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可以为业主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并一方面指导他们保护自己的权利。良好的监督制衡。全面引入物业服务评估监督机构,将有助于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促进物业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有助于提高物业服务的专业水平和业主自治,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