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点(上海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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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到哪里领取
为落实改革要求,改善经营环境,上海公积金中心启动了首批19项具体措施,以简化和优化经营管理,进一步提高单位和个人工作的便利性和效率。期末简化了提取个人自愿存款的处理要求。
除标有“已实施”和第14项外,所有其他措施将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1。新的在线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
单位可以直接开设单位公积金账户在上海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上通过企业“法人一证通行证”,而无需申请登陆。 (实施)
2。简化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要求
取消原规定建立单位设立证所需的营业场所证明书和法人证明书
3。简化单位附属房屋公积金帐户设立要求
取消原规定要求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和其他单位设立证书,《上海(城市)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行业工会组织讨论并通过了补充住房公积金实施计划和其他材料。
4。简化总体情况,以弥补审批程序
如果单位少缴或遗漏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按规定归还住房公积金,则住房公积金应多支付超过十二个月的,由管理部门取消。由建行公积金营业网点处理。
5,简化的特殊情况下的化妆要求
经住房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的《住房公积金补偿金》,劳动合同或劳动手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上海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基础证明和员工身份证。
6。简化单位为申请提供存款证明的要求
上海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
删除原规定要求的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和其他单位设立证书的副本,单位的月或上月《上海市(城市)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有关书面说明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优化单位出入网的变更流程。当地管理部门不需要其他材料。
取消单位发给员工的“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已实施)
9。简化了个人购房和提取业务要求的处理
取消员工的购房资金来源凭证。
10,简化个人死亡提取业务处理要求
一等法定继承人仅需提供与已故雇员关系的证明,并取消一等合法继承人对继承权或继承权的公证即可遗产或法院的判决,裁决,调解。 (已实施)
11。简化了个人提款和续签业务处理的要求
员工从与公积金中心没有合作关系的银行中提取公积金,并退还银行的购买贷款进行续订。证明材料,例如原始法规要求的购买合同,所购房屋的房地产证书(包括原始房地产所有权证书),购买发票和贷款合同(首次申请除外)
。 (已实现)
12。简化个人租赁提款银行卡的填写信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租赁费申请表,员工无需填写银行借记卡即可开设分行。 (已实施)
13。简化个人自愿存款到期业务的处理要求
上海公积金提取不够6000
自愿存款符合自愿存款到期条件的个人,申请人无需提供“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
14,优化贷款流程,缩短贷款期限
个人纯公积金住房贷款流程的营业时间从原来的49个工作日缩短为19个工作日。 (2018年5月10日生效)
15。促进单位的在线业务综合服务协议网签工作
将在线业务综合服务协议纳入CPF在线业务处理系统协议中,即可在线获取业务处理权限,提高单位效率。
16,优化单位的在线业务管理模式
取消单位经理的单位实名认证。使用法人一张证书通过证书或公积金专用证书作为单位办理房屋公积金网上业务的数字证书。
17,优化单位的在线业务流程
在单位网络上执行封口和补充公积金帐户的操作时,SMS验证链接将被取消。实现电子汇款和支付中心,放宽支付月份的仓储业务限制。
18。在线新积累单位公积金业务
(已实施)
(已实施)
除2018年6月1日外,上述措施已实施,其他项目将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具体操作方法请关注上海住房公积金局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网站及时。将来,该市的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并继续出台更多便利企业,便利人民的措施,敬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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