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 时间:
  • 浏览:64
  • 来源:奥一装修网

律师委托协议骗局

最高法院案例:由于《风险代理合同》中的一句话,该律师损失了其由辽宁盈神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大勇编辑的一半以上的费用,仅用于微信群和朋友圈转发和分享,并拒绝了其他媒体未经授权的阅读提示:问题1:在《风险代理法律服务合同》中,甲方擅自撤诉或者私下和解的,视为本案全部标的物已经追偿,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代理费,无效ාාා问题二:在风险代理法律服务合同中,如何规定甲方的责任,对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擅自撤回诉讼、私下和解有效。在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中,委托人的权利是代理人依法行使代理权的基础,代理人应当按照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和权限,忠实、勤勉地为委托人服务。

2。和解、调解、撤诉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但是,上述第十条的约定实质上限制了委托人的权利,这与委托代理合同的目的和性质不符。因此,该条款被视为无效和正确。

▌判决案件▌判决法院:最高人民法院ᦇ判决案件编号:(2012)民审字第216号ᦇ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何少林。

被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本案系再审申请人何少林因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拒不接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冀民载字(2010)第60号民事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一案(以下简称长城石办)。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现已结束。

二审判决在法律适用上是错误的。全险代理协议(包括第10条)是双方在追索合法债权的基础上达成的委托代理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的结果。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切险代理协议真实、合法、有效,二审判决认定第十条违反公共利益是错误的。

《全面风险代理协议》第十条不存在“限制长城石事务所结案、撤诉,增加当事人诉讼风险,侵犯当事人诉讼独立处分权”的情形,但只有双方关于支付代理费的协议。

全险代理协议文本是长城石材办公室一方提供的标准合同样本。它严格执行协议条款,何少林不可能限制长城石办的诉讼权利,侵犯公共利益。何少林作为一名律师,多年来艰苦卓绝的维权行为,既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和尊重,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委托代理律师合同范本

何少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

根据长城石办提交的意见,何少林的再审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被驳回。

▌最高法院认为,在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中,委托人的自身权利是代理人依法行使代理权的基础,代理人应当按照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和权限,忠实、勤勉地为委托人服务。根据长城石事务所与原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全险代理协议》,原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指定该事务所律师为长城石事务所的案件代理,协议第十条规定“甲方(长城石事务所)中途终止合同的,或未经乙方(原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同意撤回诉讼,或私下与债务人和解的,视为甲方为追偿全部涉案标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全额支付代理费”。和解、调解、撤诉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但是,上述第十条的约定实质上限制了委托人的权利,这与委托代理合同的目的和性质不符。二审判决认定该文无效、正确。

二审中,考虑到代理人支付了一定的劳动报酬,仍决定由长城石材办公室支付84万元的代理费,保护了代理人的基本权利。何少林关于二审判决适用法律不能成立的说法,我院不予支持。

委托代理合同与委托合同

综上所述,何少林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陈晨驳回何少林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侯建军审判员:王继军代理审判员:万婷书记员:刘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