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时间(建筑业营改增主要政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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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
中国教育报刊社2017年建筑行业的第一场大事件-应盖增
中央财经大学关于2017年建筑行业的第一场大事件,“应盖增”已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当之无愧。
洛阳理工学院2017年2月22日,发布了建筑业有关“增值税改革和增加”的内部文件。建议税率为11%。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估值基础的调整准备。
此外,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建筑会计协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建筑企业内部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建筑企业改革准备工作的重点,要求建设企业做好改革准备工作。行业内的业务。此前,李克强总理在1月22日的座谈会上也明确指出,全面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亮点”。
相关统计显示,建筑业年产值近16万亿元,从业人数达4500万人。建筑行业的职业改革涉及大量人员,利益调整复杂。因此,职业改革和增加计划的设计非常谨慎。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由于上游扣除并不完善,建筑业更有可能承担更高的税收负担。在房地产行业中,土地是开发成本中的主要项目,扣除土地是否可以包括在投入中,这将大大影响公司的税收负担。
据专家分析,国家在推动“营改增”上有很多利弊是不可避免的。建筑业作为传统产业,在中国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它具有传统产业的特点和建筑业独特的管理难点,例如管理水平复杂,发展模式广泛,资格共享和依附,人力资源不稳定,混合经营等。特点和管理上的困难,随着业务改革的增加,带来了业务,资金和发票流动方向上的“三个矛盾”的税收风险,以及增值税管理成本上升,进项税不足,或未成功扣除。这些风险和问题将导致公司税收风险增加和公司利润下降,并将迫使建筑行业变得更加精细和规范。经过研究和梳理,营地改革对建筑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十个方面。
当前的建设集团通常有许多子公司,分支机构和项目部门,具有复杂的组织结构和较长的管理链。多级管理模型会增加税收管理成本和潜在的税收风险。例如:
一个是根据现行的增值税政策,企业中由非法人组织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可被视为具有独立的纳税义务。但是,分支公司通常没有独立的施工资格,也没有承包项目的主体。营地改革的增加将不可避免地增加管理成本。第二是目前的建筑企业下属公司一般既有建筑劳务又有自产商品。增值税是一项混合业务。如果会计核算不明确,则存在适用税率较高的风险。第三,如果上级公司采用集中采购模式,购买大型机械设备或信息管理系统以获取大量投入,则支行和分公司作为开票方和纳税人有大量的产出,所以可能存在投入与销售不匹配的现象。
应对建议:建筑公司应结合自身特点,梳理分支机构资质和独立纳税人资格,重新布局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尝试取消规模较小的分支机构和空壳公司,压缩管理水平,并考虑将部分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转变为业务部门,促进组织结构的扁平化。
二,商业模式
通用商业模式。资格共享和合资企业等商业模式已成为建筑公司的常见商业模式。但是,在实践中,这种商业模式的运作方式不仅违反了建设法,而且违反了合同法,营地改革后存在很大的征税风险。
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合同签订方与劳务提供者不一致,导致业务流程,发票流程和资金流量出现“三个不一致”,从而产生了具有特殊价值的虚假发票的风险。增值税。扣除的风险可能反过来迫使施工方改变其商业模式。二是销售项目主要体现在合同签订方(总合同)上,投入项目主要体现在实际施工方上,这导致投入项目与销售项目的不匹配,税收负担的增加。合同签订方增加而利润减少。
建议:首先,对本集团的子公司和非法人独立会计分支机构的资格进行梳理,并取消无资格的非法人独立会计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将其转变为营业部。 ,并取消无发展潜力的A部分子公司。二是改变现有业务模式,加强资格管理,限制资格共享。建议采用一般分包模式,联合体模式,集中管理等模式,
三,特殊项目模式
对于BT,BOT,PPP,EPC等特殊业务项目,在营改增后,还将对业务模式进行审查和调整。以EPC(设计,采购,建设)项目为例,原始营业税不单独核算,适用相同税率。营地改革后,EPC项目是一个混合税,税率不同,包括:设计服务税率为6%;设备采购税率为17%;建筑服务税率为1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时经营不同税率的商品或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商品或应税劳务。如果未单独核算销售额,则适用较高的税率。因此,在难民营改革增加之后,可能会有高额纳税的风险。
建筑业营改增主要政策一览表
响应建议:对于EPC之类的特殊业务模型,建议分别以不同的税率分别签订合同(或签订框架协议和分包合同),并分别核算。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单独定价应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并且应结合不同类型的所有者采用不同的定价策略。
四,时间费
营地改革后,流转税的税负不再是恒定的相对比率,而是可变的成本。它的水平不仅取决于销售项目,还取决于投入项目,即与企业获得的成本和费用相关的进项税水平。那么,如何更多,更快,更准确地取得进项税将成为集团整体税负控制的重点。例如物料采购管理,需要特别注意纳税人的供应商身份和可提供的发票类型。例如,是否将组内的设备分配视为销售增值税?例如,当前业务模式下的控制材料是否会在“营改”后转变为供应材料?
建议:首先,完善供应商和分包商的信息档案,建立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其次,减少法人或分支机构之间的设备和内部分配;第三,改变采购模式,实行集中采购。第四,在阵营改革后建立供应商选择标准和价格比较体系;第五,梳理可抵扣项目和适用税率,并编制可抵扣的详细手册等。五,系统流程
“增值税改革”后,公司现有的管理体系,包括财务管理体系,采购管理方法,合同管理方法,招标方法等已不再适用于当前税制下的管理要求。例如,合同管理措施涉及合同模板的修订,需要发票,付款要求等信息。
此外,当前的招标和投标项目预算和结算管理相关系统将不再适用增值税后要求。监建左【2014】 51号《三证咨询函》规定,建筑业老兵改革,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建设工程定额制度和建设工程量清单发生了相应变化。规范系统。新政策实施后,将对企业内部配额和招标预算编制进行相应调整。
建议:一是修改原有的管理体系和各种合同模型;二是设计和补充新的增值税管理系统,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方法,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增值税管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增值税的风险管理和日常管理。
六,金融标
在“收入改革”之后,对财务指标的最大影响应该体现在营业收入的急剧下降,营业税是内部税,增值税是外部税,以及增值税制度下的营业收入不包括税收导致了总收入比例的下降。此外,“增值税改革”后,A物料的业务模式可能会发生变化,并且甲方希望获得17%的增值税发票。因此,可以将“ A控制材料”更改为“ A供应材料”。合同中的物料将单独进行会计处理,将来将不再反映在合同总价中,从而导致收入整体下降。其次,“收入改革”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也更大。根据增值税,进项税减免比率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和偿付能力,并直接或间接影响总利润的变化。
建议:根据甲方的利益,与甲方进行业务谈判,就甲方提供的物资的价格,结算和计费达成共识。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注意投入产出比,努力依靠技术进步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七,信息系统
企业目前与税收有关的制度包括营业税中的内部和内部税收制度。进行业务改革后,必然需要完善现有的制度,以适应增值税外部税的管理特点。同时,相对于营业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要严格得多。例如,在税务审计的实践中,税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增值税发票的发票日期,发票盖章以及发票的认证时间和扣除期,以确保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
回应建议:为了适应营地改革后的法律要求,获得最高增值税进项税,减少发票,审批等特定管理环节的泄漏,提高与税收有关的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我们建议您对增值税进行信息管理。如:发票申请系统,发票报销系统,发票统计系统,增值税申报管理系统,供应商/所有者/分包商信息文件,在线合同模板等。
八,税管理
在“增值税改革”之后,税收管理的成本将大大增加,例如需要创建发票管理站和购买税收控制设备。增值税的常规申报,特殊发票的获取,开具和证明繁琐而复杂,需要由专人管理。 “增值税改革”后,会计主体显着增加,会计方法更加复杂,对会计和会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企业迫切需要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会计制度和考核机制的建设。同时,建筑公司应建立完整,统一的纳税申报流程,并在报税时严格遵循申报流程。
营改增时间表
建议:首先,根据实际管理需要,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税务人员;二是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营改增营专项培训。第三,建立或完善与增值税有关的财税制度,包括完善的预算制度和考核制度;第四,建立或修改与税收管理相关的IT系统,包括发票管理,报销管理,纳税申报管理,会计等。
流程期管理
在政策发布后和正式实施日期之前,可以将其视为营地改革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建筑公司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首先,是否应按计划购买计划购买的大型机械设备?二是如何处理现有库存中的库存?第三是在“营改”之前签署但尚未完成的项目,或者已经完成但尚未完成最终结算或尚未支付的项目。)如何处理?第四是过渡时期,应该准备什么样的工作?第五,过渡时期沉重,如何逐步进行,如何轻松进行各项任务?
回应建议:首先,使用培训/学习/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来促进管理改革,相关部门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知识。第二是在不影响生产和运营的情况下推迟采购。第三,对于某些项目急需的大型机械,可以考虑租赁和购买。第四是理清现有材料的使用,减少库存,尤其是减少项目中涉及的大量钢砖和水砖。第五,整理库存项目,准确划分营业税和应交增值税。对于某些将来需要支付增值税的物品,建议提前与业主协商,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增值税税负。第六是引进专业机构,为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提供全面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并提供专业服务,例如系统修订/特别咨询/税收筹划。其他业务方面,请参考下图:
其中,在“增值税改革”过渡时期,库存项目的梳理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总合同发票和分包合同发票。在同一时期获取分包发票;第三,如果总合同已开具发票,则必须获得分包合同发票;第四,总合同已打开,而分包合同尚未打开,则应收集分包商的发票;总合同发票应及时开具。
九,基金用
“营改”后,施工企业必须按照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及时缴纳增值税,按照财税【2013】 106号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提供应税服务并收取销售收益或获得销售凭证的日期;如果发票是最先开具的,则为发票的日期。其中,销售款收据是指纳税人在应税劳务完成期间或完成后所收到的付款。取得销售凭证的日期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如果未签订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不能确定付款日期,则为应税服务完成的日期。
但是,建设项目检查评估项目资金的支付往往滞后,部分项目的应收账款欠款还比较长。同时,在项目完成并结算后,需要保留5%-10%的质量保证金。实际上,许多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计划获得此质量保证金。
增值税改革后,企业在检查评估中确认收入时已经产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因此,无论是否收到项目付款,都必须先确认销项税并及时缴纳。上述现象必然导致企业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增加,对企业现金流构成压力。
另外,由于企业资金短缺,如果不能及时支付分包商与供应商的合同价,就无法及时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从而增加了税收本期应付款。为了不破坏资金链,公司必须增加银行贷款额度,
建议:公司应在收到销售款项或所有者同意付款后申请完成签证。在中国签署付款条件。此外,“增值税改革”实施后,建筑企业必须建立相对独立的税务会计和管理部门,增加税务会计人员,对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透彻的梳理和了解,并积极组织对企业的增值税培训。全体员工增强思想意识,做好准备。在投入品与销售品不匹配的情况下,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实现进项税额的最大抵扣,避免占用税款,从而优化了企业的现金流量管理。
十,会计和会计
增值税会计更为复杂。例如,会计科目与营业税的差异更大。财务人员需要掌握1-3级的增值税基本知识,会计原理和16个会计科目。
建议:制定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加强财务人员基础知识培训,开展财务人员增值税基础知识竞赛,对全体员工进行及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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