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管理制度(建筑企业管理制度有关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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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公司的管理系统1“员工守则” 2“组织事务管理系统” 3“工作报告系统” 6“密封管理系统” 7“合同管理系统” 9“文件”“管理系统” 11“运营管理系统” 15”保密制度” 19“财务管理制度” 22“进驻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31“公司管理制度”(总则)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种工作制度,促进公司的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专门制定了公司的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章程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损害公司发展的事情。第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管理和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增强公司的实力,提高经济效益。 。 4。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并提出合理的建议。第五,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职工提供不同的工资。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改善各方面的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进行最佳考核,表彰贡献者,给予表彰。第六,公司倡导务实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节俭经济,反对奢侈和浪费;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在同一条船上共同努力,促进团队合作和团队合作,并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的利益,并调查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的行为。 8。该系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雇用违反这些规章制度的员工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员工守则” 1。遵守纪律并遵守法律,忠于职守,热爱工作。二是维护公司声誉,维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第四,热爱公共财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一个
勇于开拓,求实创新。为了加强组织纪律,纠正组织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促进公司的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组织事务管理制度”是专门制定的。 。第一条休息时间。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制定季度计划。季度时间表将由办公室通知。在公司办公室工作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表,并且不能迟到或提早离开。如果您迟到或在20分钟内提早离开,每次违规将从您的月薪中扣除10元;如果您迟到或在30分钟内提早离开,每次违规将从您的月薪中扣除20元;超过一小时,每违反一次,扣除月工资40元;半天以上,扣留我的月薪100元,缺勤半天,包括在人力资源部的年终考核中,如果需要加班,应提前通知办公室避免出勤错误。 Ÿ严格的请假制度。公司员工必须在半天之内报请部门领导批准因病休假;公司员工必须因病请假部门领导批准一天的休假;休假两天,必须书面上报主管,休假三天及以上必须由部门领导书面签字并提交总经理批准。中层干部因病离职必须休假一日,必须在一日以上报主管主管批准;因病请假必须书面报告总经理以供批准。请假申请表已交给公司办公室进行管理。如果员工的休假每月不超过一天,则不会扣减工资。如果员工的请假超过一天,超过天数的薪水将从员工标准薪水/天中扣除50%。那些不干活的人将被视为旷工,缺勤期间将扣除工资。如果一年中有五天缺勤,则年度奖金将被扣除。相关业务部门必须安排员工休假,例如结婚假,产假,家庭假,与工作有关的伤假,病假,丧亲假等,以确保不影响任务的完成。第三条注重个人形象,增强公司的文化品位。员工必须穿着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工作规范。请勿聚在一起聊天,不影响您的网络游戏工作,违者将被罚款50元,从月薪中扣除。员工不得从事与其业务无关的任何事情,对违法者进行批评和教育,并应根据情况予以处罚。第四条饮酒后严禁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误。
技术,财务等部门必须在离开之前整理材料并锁上橱柜,以防止外来者“用手”窃取公司的机密。第十五条公司房屋和其他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应当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进行。第十六条加强客户服务工作,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公司员工应树立效率至上的服务理念,打破接待感,树立主人翁精神,并真正确保客户在门口笑脸,喝杯热茶,坐着,并保证他们的言语。听。离开时,有一个礼貌的词让顾客感到宾至如归。坚决克服进门难关,面部丑陋,言语不愉快,官僚主义难以处理的问题,公司的业务不得受到给客户留下不良印象的个人行为的影响。如果客户的投诉确实是员工经过核实后的责任,并且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影响或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则取消有关方四分之一至一年的奖金并且不包括在高级选项中。第十七条代理机构的工作纪律由公司办公室执行,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 “工作报告制度”是为了方便总经理准确掌握各部门和项目部门的工作状况,科学地决定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断提高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专门制定了这个系统。第一条报告的对象:总部各部门,项目分配的人员。第二条报告的工作时间:上个月的工作报告将在每个月的两个工作日内电传至总部。办公室通过注册合并后,将提交主管主管审查。审查期限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后来提交总经理批准。第三条报告内容:总部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分公司报告当月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管理情况,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安全生产和进驻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派驻管理人员汇报当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第四条总公司负责系统的实施,并向总经理汇报。第五条加强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制度实施。不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工作报告的,将首次扣除100元工资,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总公司报告工作。工资根据失踪报告的数量扣除,
《印章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是专门为规范和严厉保存和使用公司印章并确保印章使用的安全性而专门制定的。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印章包括公司印章,合同专用印章,财务专用印章,发票专用印章,法人代表专用印章,项目部专用印章。第三条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和合同的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滥用。专用财务印章和专用发票印章由财务主任管理,滥用是财务主任的责任。密封件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密封件都应放在保险柜中,并随时锁紧,以免发生意外。第四条印章的雕刻和使用1。公司印章的雕刻应填写在《印章雕刻申请表》中,并报总经理批准,然后从办公室雕刻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项目部建设负责人填写《印章雕刻申请表》,报送主管主管批准后,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雕刻。 2。填写印章激活申请表,并在主管主管批准后发布正式激活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和激活日期。办公室保留“印章激活申请表”的副本,并在公司的“印章发行登记表”上进行注册。第五条应当完成印章转让手续,并签署《印章转让登记表》印章,注明印章名称,转让人,接收人,管理人,转让时间。和其他信息。如果监护人员因病必须外出工作或请假,则必须请总经理同意指定临时人员的监护,并且还应通过上述移交程序以明确职责。在不执行印章转让程序的情况下,包括印章管理员和项目部负责人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使用印章。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有关资料应带回公司以进行财务账户的开立和注销(特殊情况除外)。财务负责人应书面向总经理提出申请并同意将其取出。第七条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时,应首先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并报总经理批准(项目招标书除外)。印章注册项目包括:时间戳,数字印章,盖章理由,批准人,经理等。加盖公司印章的文件(各种协议,合同等)应保留在原始副本中以备将来参考;以及介绍信和授权书(仅限于项目投标书)应保留下来,以备将来参考。
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盖公司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的公章。第八条违反本制度上述规定使用印章的,由印章管理人员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他们还将由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该制度是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适用于所有负责人。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第二条合同的签订应采用公司制定的约定文本。第三条合同谈判必须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任何人都不能直接对外签订合同并及时向公司备案。第四条签订合同前,签字人必须认真理解合同条款。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必须执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同酬”的原则。第六条合同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第七条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起草初稿后,必须由办公室根据合同批准机构批准。重要合同必须由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是否有权利和能力签署和履行合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系统规定。 2。合同的紧张程度。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完整;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明确;措辞是否准确。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双方,特别是另一方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预期的经济利益和可能的风险;未正常履行合同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第八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也应当或者可以将合同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或者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证处公证。第九条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与合同有关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充分履行。第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处理或报告问题。否则,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则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更改和取消合同的程序应按照本系统中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执行,并应采用所有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来信,信函,电传等),并以口头方式进行。表格无效。第十二条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处理,处理人员必须专门负责处理纠纷。第十三条如有争议的合同,应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并保留下列材料作为解决争议的材料:1。合同文本(包括合同约定)合同的修改和终止),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件,传真,图表等; 2。交付,交付,寄售,接受,发票及其他相关凭证; 3。商品承诺,代收凭证,相关财务账户; 4。产品质量标准,密封样品,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关联方违反合同的证据材料; 6。与处理纠纷有关的其他材料。第十四条公司各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后,办公室统一登记,并由有关部门在办公室领取。项目完成后,办公室将管理文件。第十五条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详细信息如下:1。建立合同文件; 2。建立合同管理账户; 3。填写“合同月度报告”。 《文件管理系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系统文件管理,实现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这些措施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的。第二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调查和利用价值的公司部门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必须定期上交公司办公室集中管理,不得有单位和个人。应被视为已存在。第三条各单位领导要注意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指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第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系统文件归档和文件管理的监督指导。第2章存档范围第五条所有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并具有调查和使用价值的文件和材料(合同,中标通知等)均在存档范围内。第六条公司文件和资料应当归档:(一)公司发行的重要文件(包括转发的)的草稿,印刷文本和修订版本;
各个部门和项目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的答复; (三)公司的工作计划,摘要,报告; (四)公司举行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和会议形成的音像资料; (五)公司主要领导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从外部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 (六)反映公司经营管理的专业文件; (七)公司或者公司收集的统计报告和统计分析数据(包括电子文件等); (八)设立公司及各部门和项目部门,使用印章及其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等文件; (九)公司与各部门,项目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公司简介,荣誉,值得纪念和纪念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 (十一)公司与各部门的领导任命,部署,培训,专业技术工作评估,员工招聘等内容形成文件; (12)公司领导和员工档案; (十三)公司为解决法律纠纷创建的文件;(十四)公司,部门,项目部及有关单位签署的各种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 (15)公司的固定资产注册,财产,材料,档案和其他转让证明;第3章归档要求第七条公司部门应当组织和归档在上一年处理过的,需要在每年3月底之前归档的文件,并将其转移到公司办公室。第八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档案制度。不应无故存档的文件和材料,不应推迟或提交。如果仍然需要使用某些材料,则在进行借用程序之前,还应将它们归档为备用文件。第九条单位向公司办公室传输文件时,必须严格执行传输程序。第十条归还档案的一般要求是:遵守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则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并便于保存和使用。具体而言,应实现以下几点:(1)文件材料的类型,副本数和每个文件的页数应完整。归档的项目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各种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项目人员的任命和撤离文件,各种意向书,会议记录,备忘录,电话记录,要求,报告,批准和有关项目的其他业务信息。 (2)在存档文件中,
不可分开。 (3)本卷中的文件材料应有不同的排列方式,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按顺序排列,即认可在前,请在背面显示;原稿在前面,附件在后面;后; (4)卷中的文件和材料应按页码或部件号的顺序书写。装订的文件应在每页文本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填充页码;未绑定的文件应在卷,图表和视听材料等中每个文档材料的右上编号。还应在图表或视听材料的背面编号。 (V)永久文件,长期文件和短期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一一填写在文件的文件目录中。文档材料的标题不应随意更改和简化;如果没有标题,则应写标题。应该重写它;负责人的文件,年,月,日应明确核实,并填写有关项目;卷中的文件目录应放在该卷中。 (6)使用音频和视频材料标记摄像机或记录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负责人。 (7)公司各部门要求的文件封面和文件目录中的文件清单由公司办公室发布。第4章文件存储期限第11条文件存储期限限于三种类型:永久,长期和短期。长期期限约为16至50年,而短期期限则少于15年且超过三年。第十二条确定公司档案存续期的原则(1)任何反映公司主要功能活动和基本历史特征,对公司具有长期使用价值的档案,都属于永久性存储。 (2)反映公司日常活动并在较长时期内对公司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文件和材料被列为长期监护。 (3)在短期内对公司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和材料被列为短期保管。第五章档案的鉴定和销毁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室定期对其档案进行鉴定,保管期限届满的档案资料应当依照规定予以销毁。第十四条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应当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鉴定档案进行逐一检查,并提出保管和销毁的意见。第十五条档案资料鉴定小组应当对其进行审查,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销毁。第十六条档案资料的销毁应由两个以上的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监督人员应当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第6章借用文件
要借用该部门的业务档案,必须先获得该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然后才能借用。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在其所属部门同意或者经公司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借用不在本部门业务档案。第十九条档案的借阅必须严格执行登记程序,归还的档案应当在登记簿中查验,清点,注销。第二十条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露,篡改,分解或借出副本进行档案工作。如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借出或携带文件出去,则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第二十一条借用文件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十天。第二十二条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档案,不得遗失。第二十三条借用的一切档案材料不得私下复制。必要时,应按照公司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处理。第七章处罚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违反制度,泄露秘密的,依照《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处理。未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擅自改动,拆除或借用,复制或携带文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500-1000元奖金,并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辞职并辞职。 “运营和管理系统”是严格的公司纪律,正确的业务作风,规范的公司管理,并正确地指导公司,项目部和办公室的运作。监督员工认真履行职责和严格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并入围决赛和投标。加强签约项目的合同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以顾客为上帝,竭尽全力完成各种服务,进一步改变经营方式。我们专门制定了该系统并遵循了它。 1。文件管理系统1。此系统中所指的证书是指生产和经营所需的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例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税务登记证和当地税务登记证(正本)。 (包括法人代表证书,建造者,职业名称,毕业证书,工作证书,安全生产评估证书,社会保障等。)2。为了确保正确使用公司文件和人事文件,公司文件应由公司保管。办公室,个人文件由办公室检查,并且副本保存在办公室中。原始文件由个人保存并由办公室分类。公司出资的个人文件由公司保管。证书的管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
确保所有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并且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4。公司文件和人事文件外出报名或开标时必须由公司人员陪同。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将文件借出。部门主管在贷款之前并在指定时间内提款之前,请公司的总经理或主管批准。未经授权,办公室对借阅公司文件负全部责任。 5。一级和二级建筑师的所有相关证书均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存,调动由董事长和总经理亲自管理,而聘用(调动)负责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6,文件借阅程序:①各部门和项目部门由于工作紧急,急需借用公司相关文件的原始文件。他们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使用时间,原因和相关事项。经有关领导同意,前往公司办公室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②各部门急需复制公司有关文件的原始文件。完成上述步骤后,办公室将对其进行复印,办公室主任将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的目的,并在将其转交给借款人之前加盖公司行政印章。 。使用证书的部门和团体应将其保存在安全的地方,并且不要丢失。如果文件丢失,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单据丢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应当由借款部门或借款人承担。 7。如果中标需要证书的建设项目,则项目部门的建设负责人必须书面要求公司。运营部主任上报总经理或负责人的同意后,按照负责人的指示按证书,并通知财务处收取证书押金和文件使用费。项目完成后,部门会及时归还公司。 2。招标投标管理系统1。根据招标(招投标)项目的要求,对招投标前项目的综合实力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参加招标。为确定参与项目的项目,部门主管根据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资格要求决定支付初始注册费,并将项目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存档。同时,在计算机中建立客户文件信息。 2,收费程序严格,报名时收取招标材料费,对不收取招标材料费,保证责任人,保证人自缴费之日起实行保证责任制。项目的开标。公司的费用将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并且非财务人员将不会被支付或记账。如果确实有必要委托托收工作,则返回公司后,您必须立即释放财务并开具收据。
安排公司人员签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交还办公室后,办公室主任将对其进行登记并提交给招标和投标负责人,并在《招标文件准备工作详细表》上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准备文件。生产者根据文件的要求(例如存款时间,帐号和存款)将项目提交给财务部门。生产者在签署招标文件后阅读招标文件,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阅读招标文件。所需的性能,人员,开标人员和其他不满意的问题应及时反映给公司的招标和投标负责人。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情况以书面形式指示领导层。人。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原始的项目向招标投标负责人提交开标清单,招标投标负责人应根据公司证书合理分配并转让。向法定代表客户开放的原始出价。 4。生产者必须认真阅读文件,深刻理解文件条款的含义,如果招标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或不确定性,生产者应通过电话或传真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单位协商。并作记录以取得准确的答复后,生产者将按此要求出示文件;商业投标部分将由项目投标人报价,然后公司投标负责人将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最终报价。如果生产者误解了文件的真实含义并未经授权做出决定,则生产者应承担全部责任。招标文件的生产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生产,招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按延期每天的工资或奖金扣除50元/天。 。应符合客户要求按时完成。产生的文件,材料不能按时提交,按业务标准处罚:责任人按投标价的0。03%扣除工资或奖金,对资格文件的罚款为300元/件。五,如果生产者拒绝服从安排,拒绝提供投标文件,后果由指定人负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公司处罚,部门主任应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作出相应决定。 6。文件的质量由谁生产和谁负责的系统来实现。生产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填写完材料后,应逐页检查。
并在“文档审阅记录表”上以书面形式记录审阅,以备将来参考。不符合文件要求,未按照文件出示的,有权要求重新制作,并受到处罚。处罚标准为:错误的文字和标准符号:5元/件。格式不符文件要求:10元/张。丢失的附件数据为50元/条。由于生产者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查文件,导致资格审查,投标错误或未能入围,对生产者每取消一份资格审查文件将处以500元的罚款。由于资格审查而导致的竞标价格。在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正确的审查之后,生产者通知办公室主任联系装订的小册子并加盖印章,并向部门主任发出付款通知。部门主任通知财务部门收取数据费。合法授权的开标代理处理提交的内容;开标者应及时将开标细节反馈给公司。为了保证招标项目的合法权益,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公司检查招标文件;离开公司时,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盖章;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将其写给公司负责人以供批准。招标文件应当由生产者管理和保存。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价值。为了便于核实招标项目的信息,本月已开标的招标文件,图纸和清单应当分类为成套,编号应存放在档案柜中。公司将严格要求托管人对文件和档案的丢失负责。 “保密系统”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家和公司的机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并确保有效地使用公司的文件和业务资料,制定了该系统。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按照一定程序确定,涉及公司利益,在一定时期内仅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的事项。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它负责公司并指导其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并调查和处理损失和披露事件。第四条公司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保守公司机密,并有权制止他人泄露机密。第二章保密范围的保密分类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的划分原则是:不认识的人得知的,将对公司的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种事项是:公司机密。 (一)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投标基准);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的; (四)扰乱公司业务发展的; (五)干扰公司有关规定,制度和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机密等级的分类:公司机密文件的分类分为最高机密,机密和机密。 1。绝密级别:如果不知道,它将对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的不利影响,例如公司的战略发展计划,公司的长期计划,重大项目决策,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领导层。变更,投标基础,公司技术,资格等。2。保密级别:如果由不知名的人告知,它将对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严重的不利影响,例如公司的决定。领导会议,公司的年度计划,总体经营状况,组织调整和部门,项目部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3。秘密级别:如果由不认识的人得知,将造成经济损失或对公司的不利影响,请参考公司的内部法规,计划,运营,财务,人员等(第1项和第2项除外)。第七条公司的各种文件和数据的保密等级应由草案提出部门或专业公司,并由相关公司的领导确定。当办公室印刷时,办公室应盖有“最高机密,机密和秘密”字样。如果办公室有任何异议,您可以提交相关领导以更改秘密级别。第八条根据工作情况的变化,可以改变或取消秘密等级,其审查权限与秘密等级权限的确定相同。第三章保密制度第9条知悉范围:除公司领导有权知悉第6条规定的所有内容外,最高机密级别仅由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道,机密级别仅限于工作负责人,主管认为必须知道,而机密级别只有相关人员知道。第10条备份:原则上不能提取或复制绝密数据。需要提取或复制的人员必须得到公司总经理的批准。机密数据必须得到公司主管的批准。机密数据必须得到部门或公司负责人的批准。影印本应提交办公室复印和注册。影印机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份数和目的。原则上,应在年底将其退回办公室销毁。第11条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1)不要说不应该说的话; (2)不要问您不应该问的问题:(3)不要阅读您不应该阅读的文件:(iv)您不应该记住的秘密:(5)不要不要携带机密材料并外出:(6)不要随便谈论机密事项:(7)请勿将需要保密的文件或笔记本存放在不利于机密的地方。第十二条发现或发现泄漏,应立即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和单位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第四章
第十三条对遵守本规定的模范单位的个人予以表彰,对及时制止他人泄漏或发现他人泄漏,使公司能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适当。第十四条违反规定,疏忽职守,致使机密性丢失或泄露,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开除,甚至承担法律责任。及时报告疏忽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纠正这种情况的人,应受到较轻的惩罚;那些故意隐瞒而在违反保密规定后不予报告的人将受到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本条是根据有关国家财务专门制定的。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度的实际情况。第二条公司财务部的职能是:(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业务会计管理,反映和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和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提供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合理运用储蓄,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应纳税项。 (六)了解有关机构,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检查财务工作,积极提供有关信息,如实反映情况。 (7)完成公司交接的其他工作。第三条公司财务由首席财务官,会计师和出纳人员组成。第四条财务工作职责第五条首席财务官负责组织公司的以下工作:(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筹集资金和使用计划公开资金来源,有效利用资金;(二)开展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评估,并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减少消耗,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和完善经济核算体系,并将财务和会计材料用于经济活动分析:(4)承担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六条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程序,会计工作和会计核算应当完整,数字准确,帐目清楚,账目应按计划报告。会计人员必须将人工帐户与计算机帐户进行核对,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的财务,成本和利润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评估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分支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应书面报告总经理,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做好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 (3)管理和使用公司,分支机构和项目部门的专用财务印章和密码支付者。 (4)安全保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5)完成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七条出纳员的主要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随时做好储备和资金调拨工作,以确保紧迫的主要领导工作和公司的工作正常进行。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必须及时无现金存入银行。严禁到达仓库随意挪用现金。收银员必须结清现金日记帐的账面余额,并对照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不一致,则必须及时找到原因。总经理和负责财务的负责人会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确保现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建立健全现金柜员账户,严格审查现金收支凭证。月底对帐后,对帐单(银行现金余额)将在下个月的3月3日之前报告给总经理和负责人。 (4)收银员必须随时跟踪银行存款余额,并且不得发行短期支票或将银行帐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结算或取现。每个月末,必须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准备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分析未结项目,查明原因,并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汇报。 (5)与会计师合作进行各种账务处理。 (六)完成总经理和负责财务工作的其他任务。财务工作管理第8条会计年度从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第9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条财务人员必须填写或取得会计事项原始凭证,并根据经审计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师和收银员必须在会计凭证上签名。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应当与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财务检查,以确保账簿记录与实际项目和资金相符。第十二条
并报有关部门。财务报表由会计师每月准备,并在下个月的8号之前报告。会计报表必须经过会计签名或盖章。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应当对公司进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将不接受不真实和非法的原始文件;返回不正确和不完整的原始文件,并要求更正和补充。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际对象和资金不一致的,应当及时向总经理或者负责财务的负责人书面报告,并按照领导的指示进行处理。第十五条应收账款,每月末分析账龄及收款情况,并报有关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回收和避免呆账。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进行内部审计。收银员不负责审计和会计档案的保存。第十七条财务人员上班或辞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办理移交手续。财务人员负责处理交接程序,并由财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监督。财务负责人负责交接程序,总经理负责监督和交付。支票和现金管理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购买和保存。使用支票时,必须先填写日期,金额和目的,然后盖章。支票的用户使用支票注册簿中的注册号和相关内容签名以备将来参考。第十九条支票存根应在支票付款后付清。发票应由操作员签名,经会计师核对并由总经理批准。必须填写的金额正确无误,并在完成后移交给收银员。收银员统一准备凭单号,并根据需要注册银行帐号。第二十条加强银行账户和其他账户的保密。由于业务需要,不允许泄漏。银行账户打印应负责和合并使用,并且不得由一个人保存和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或空白支票上给银行账户盖章。第二十一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动报酬; (三)商务旅客必须承担的差旅费; (四)零星费用;总经理批准的其他费用。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货币与票据分离,现金收款由专人开票,出纳员代收,每月结汇,使货币与票据一致。第二十三条日常零用钱的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出部分应当存入银行。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需要填写“借款单”以借现金,
超过500元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应收款在还款期间转移,并从月薪中扣除。第二十五条代金券填写完毕后,由经营者签署差旅费和各种补贴(包括付款单)。时间和天数应在7天内正确,并应报告给财务管理主管进行审查。收银员付款并通过会计程序。第二十六条经总经理批准后,发票和报销表由会计师核对,金额和金额正确无误,并填写会计凭证。第二十七条职工工资应当由财务人员根据工资编制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标准和办事处的出席情况,并已提交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批,总经理可以在付款前签字。第二十八条财务汇款(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除外)由财务会计师审查,“汇款通知书”由经办人,审计师和总经理签字。第二十九条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的现金账户,以现金支付。账目应每日结算,且账目应保持一致。第三十条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和其他贵重材料应当备案。第三十一条会计凭证应按月,序号分成册,注明月,季,年的起止,编号和文件编号,并由会计人员和有关人员(包括订单)签字盖章。财务部存档的文件(制造,审计,会计,主管)应在提交前受约束。第三十二条会计报表应当按月,按季度,按年,按时归档,并由财务部门保存,并按类别填写。第三十三条本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可以在会计年度末由财务会计部门临时保存一年。期满后,会计部门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编制清单,移交给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不予执行。除总经理和负责财务的负责人外,任何人都不得查阅,复制或提取会计档案,违者将被停职。处罚措施第35条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将警告财务人员并扣除我月薪的20%:(1)超出规定范围的人,应使用有限数量的现金或保留超过批准金额的现金库存现金量;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的凭证代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三)擅自挪用,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者付款的;
(五)未按照批准的就座范围和限额坐拥现金或者不坐拥现金; (6)违反本条的规定,决定应予处罚。第三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财务人员应当解雇,赔偿损失,并严肃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一)违反金融制度,造成金融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户,单据; (三)伪造,变造,虚假报告,销毁,隐藏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虚假主张欺诈,诈骗公司财产的; (五)欺诈性欺诈,私人欺诈,非法串谋,泄露秘密和挪用公司资金;如果由于失职导致严重错误或公司利益丧失; (VII)任何其他渎职或严重错误都应予以排除。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基本账户的统一管理包括“项目财务管理系统”的第一章:第一条,项目结算收入由公司计费,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款由公司支付。通常,项目部门需要先垫付或借用项目资金。在第二次付款中,项目部门将根据《成本管理规定》将成本发票提交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经审核后,注销以前的贷款,或用于报告和收款的基础。第二条缴纳的各项税费,应当一次结清工程结算账户,并及时结清。营业税金及附加按成都地区应收款标准计算,占应收金额的3。56%,所得税按照省地方税务局川财税发〔2000〕043号通知执行,企业所得税法》保留2%。利润分享和管理费用立即支付或根据收到的金额支付。在项目的第二次清算中,如果项目部门未及时交纳以前的费用发票,则原则上不支付工程费(税务部门规定: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欠款,以及到期日之后的每日付款5‰(向税务局支付滞纳金)。第三条项目部门只有经项目负责人,项目部门负责人签名或者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后,方可上报项目资金并预借项目资金。在报告或付款之前,必须经过项目部门和总经理或财务主管的批准。第四条项目竣工时,项目部门负责处理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的有关材料。
在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并确认后,财务部门才可以支付最终清算付款,履约保证金和项目完成数据保证金。第五条公司在其他地方开立税收管理证明,将项目资金转入公司账户的项目,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第二章项目部建立会计科目,公司同时进行管理(1),项目部单独核算,公司统一记帐,会计人员成本由项目部承担。该公司在其他地方打开了纳税证明,并在项目位置开设了一个临时帐户。每个办公室都需要向公司提出申请。在公司的财务总监经过审核后,需要获得负责人的批准才能开设项目临时帐户。办公室将保留一份副本并保留密码支付设备,或派人监督。第六条项目部门设立临时银行账户,银行的预留印章由项目部门的财务印章和公司的财务人员印章组成。部监督。第七条付款收据和流转税在当地支付。异地申请纳税证明时,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收取所得税,并由公司统一缴纳。第八条项目进度费支出:项目部负责人或会计人员应当到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和汇报手续,并附有银行收据,发票,税收收据,并在支票上加盖银行印章。 。第九条项目部门应当根据要求及时编制成本发票。根据成本管理规定的要求,项目部应当将财务报表和成本发票报财务部门审查,并在总经理或财务主管批准取消以前的贷款后,作为报告和要求的依据。钱。利润分配和管理费根据与公司签署的内部协议的要求支付。如果项目部门不能在第二批拨款中支付以前的费用发票,则原则上不应支付该项目。项目竣工后,由项目部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纳税清算及有关材料的完工,并将其全套退还给公司。只有公司管理信息的人员签名并确认后,财务部门才能支付最终的结算和履约保证金和完工数据保证金。第十条:项目部门仅在项目负责人,项目部门负责人签名或者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才应上报项目并预支项目贷款。项目部委托账户报告或付款。 (2)项目部在当地开设临时账户进行独立核算,公司保留印章和密码进行监督。
根据规定的时间向公司财务部门提交会计报表,核发外国证书时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些没有打开外国证明书的人将被保留在指定的税收收支额的2-3。3%。项目完成后,项目部门负责处理项目完成的最终帐户,检查并接受相关材料,并将完整的会计凭证,帐户和对帐单退还给公司。完成信息的保证金。第十二条及其他用语与第二章第一节相同。 (三)大中型项目(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公司将派专人参加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和相关费用应由项目部门承担(其他与上文第2章第(1)和(2)章中的相同)。 (4)对于偏远的道路,交通不便,小项目和不能使用支付密码的地方银行,可以实施:按8%的税率收取-15%的管理费,营业税,所得税和各种存款后合同金额,印章,支票,依法纳税等,委托项目部门代为办理。项目完工后,项目部应负责处理项目完工检查,税务清关及有关资料的完成,并由公司管理信息人员签字确认后,归还公司一整套,财务部只能支付履约保证金。第三章受到各大国的委托,依法纳税,互惠互利。第十三条在保证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项目规模小,数量不大。可以委托项目部负责人代收现金,应交税款直接由项目部缴纳,利润分成,并按合同金额一次缴纳管理费。第十四条在项目开始前,项目部门应当收取安全,质量和税金的合同额的8%-15%的保证金。项目完成后,项目部门应负责项目完成检查,税收清算和完整信息的完成。一组公司应退还给公司,财务部门只有在公司管理人员签字后才能支付定金。第十五条项目财务档案管理。对于公司统一会计中包括的项目,其文件,发票,合同,决算和完工信息应由财务部门存档。第十六条设立临时账户的项目部门。通常的成本文件和发票由项目部门收集。报告完成后,将其移交给财务部门,并每月按时提交财务和会计报表。异地纳税证明,临时开户信息,中标通知书,合同,税款收据等文件,应当由项目部门和财务部门及时配合备案。
第五章本制度自合同订立之日起执行。 《管理人员分配条例》第一章第一条总则为加强下属项目部的规范管理,应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将管理人员派驻项目部。第二条公司派驻的管理人员代表公司,在项目部的运营管理过程中提供与公司有关的文件和印章服务,确保项目部的有效运营和管理,并保持高度的一致性配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维护公司和项目部的合法权益。第二章进驻管理人员的管理第三条进驻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部署,由人力资源部监督管理。第四条派驻管理人员对公司负责,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奖金。第五条驻地管理人员在项目部投标项目时,应当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和其他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的印章服务。项目部门应提供工作条件,项目部门出差所产生的费用应由项目部门承担。第六条进驻管理人员应当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报告工作进度,提出一个月工作计划的建设方案,并提交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当归档的工作日志和资料。第七条因生病或事故离职的管理人员,应当书面咨询项目部负责人,经同意后,请公司负责人领导。第八条进驻管理人员应当与公司和项目部保持畅通的沟通。第九条进驻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转达公司发布的各种文件的通知,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应及时反馈给公司办公室。第三章进驻管理人员的职责第十条进驻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项目部门正确执行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依法经营; (二)参与项目部门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以确保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协调性; (3)参加项目部的业务洽谈,提供咨询意见,并负责合同内容的审查; (4)根据公司规定,向项目部门申请对外合同签订授权书,防止所有未经授权的人员签署对外合同; (5)协助项目部负责人开展业务发展工作。自觉维护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第十一条进驻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印章管理中遵守下列规定:
(2)对于由分公司或项目部授予或谈判的合同,应由项目部负责人严格审查批准。不得在合同上刻上公司印章;不属于项目部门业务领域和范围的任何事物在总经理同意加盖印章之前,应向公司报告项目合同。在签订项目合同之前,应与项目负责人签署内部责任书。 (3)带有公章的文件(协议,合同等)应保留在原始副本中,以备将来参考。保留介绍信,授权书(仅用于项目招标)作为参考,盖章的注册项目包括:时间戳,数字戳,使用原因,批准人(签名),处理者(签名)等。每年年底将表格移交给公司办公室。 (4)严格禁止进驻的管理人员在公司贷款,抵押,担保,贷款,证书,承诺,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第四章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派驻的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项目部的业务活动,并对项目部的业务活动提出建议; (2)根据工作,必要时有权查阅项目部门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并有权了解和收集有关人员的业务绩效信息; (三)违反公司规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纪律的,可能严重影响总公司的声誉。惩罚建议; (4)法律,法规和公司法规还有探亲假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进驻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以下义务:(一)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和项目部的利益;为项目部门提供优质服务的工作安排(3)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条进驻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员工奖励的规定予以奖励:(一)为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防止和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者追回公司资产作出贡献。重大损失(2)利用所学技能提高项目部门的经济效益或弥补损失的效果明显; (3)其他突出成就。第十三条被派遣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泄露公司秘密,给总部和项目部造成损失:(2)知道项目部有违法行为,没有制止或举报,使公司蒙受了损失; (三)在工作过程中疏忽职守或重大失误,给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门造成损失的; (四)其他不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