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内容)
- 时间:
- 浏览:86
- 来源:奥一装修网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项目部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各个阶段的管理工作程序,加强项目部对项目部门的监督检查,实现对项目建设的全面控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推进项目部项目管理评价体系的实施,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效加强项目管理的前,过程和后控制,规范管理程序,并专门制定对本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奖惩措施。一,考核奖惩制度和检查内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扬尘检查考核是将每周一次的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即月底以后,从头开始进行考核。下个月的。检验小组主要由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般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和房屋负责人组成。评估单位:参与项目部门相关项目建设的所有一般分包单位。检查内容:各承包商的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除尘施工及工程进度。 2。具体的奖惩制度(1)工程质量的处罚制度1。各承包商未进行全面的自检或漏检,漏检,错误检查,标准控制不力,无自检记录或记录的情况内容不明确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对隐蔽工程未经甲方监督接受或失败的,对有关承包商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三)未按照图纸规定进行施工或者擅自改动的,一经发现,对有关承包商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4,未经甲方监督或接受的,对有关承包商进行封闭式承包水测试,地下管道保温,取暖抑制,处以500元罚款。5,每个安装工程均未按设计要求预留预埋。图纸。一经发现随机取货的,一经发现,对有关承包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6,技术数据整理不及时,管理混乱,与建设进度不同步;质量保证数据不完整,缺少各种检查和验收,测试,压力测试材料,材料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困难;数据填写不符合要求;对于数据变更和伪造,每发现一个项目,相关承包商将被罚款100元。七,不合格项目的承包商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完善,不符合质量标准,留下隐患,或者重复出现相同质量问题的,将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专职安全粉尘治理负责人,如果没有安全干事,将向有关承包商处以200元罚款。 (二)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尘控制管理制度和措施,并配备有关的安全防尘控制设施,设备,并有相应的宣传,口号和安全警告,否则,处一百元罚款。 3。物料,设备,设备和物料未按照场地布置图的要求进行堆放。物料未按照规格,尺寸,长度,品种,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进行存放,并且周围没有密实的网眼密封。它们没有按照这些规则的要求堆叠。对于没有防尘维护的材料和工具,每次发现将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4。有关安全信息应根据项目部门的系统及时报告。如果没有及时报告,将被处以100元罚款。 5。如果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将首次发出警告,并责令其在限期内纠正。 6。对于已检查的隐患安全隐患,未在一定期限内纠正并再次发生的,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处罚(具体处罚以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为准)项目部人员)。 7。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每个承包商应在最短时间内向项目部门报告。如果没有及时举报,将对项目安全事故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 (3)工程进度处罚制度1,各承包商未按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周计划和月计划报告,每次罚款50元。 2。应根据业主节点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报告周计划和月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每月评估进度。如果发现单位或单个项目的实际进度在当月延迟了1-3天,将被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延误3〜7天,对单位项目处以3000〜5000元罚款;延误7天以上的,根据具体情况,对单位项目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 (由于特殊原因延误施工进度的除外)3。根据实际情况,没有合理的加班人员和加班费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