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怎么写(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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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填写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特点通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析,不难得出安全生产责任制具有以下六个特征:1。二元性,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两个方面,即责任人对其工作负责。在该范围内要完成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不这样做的相应处罚将简单地分为“要做的事情”和“承担的事情”。 ”所有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应清醒地意识到安全生产职责的“双重性质”,以及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职责时所指的具体内容。 2。合法性,即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由法律法规和相应的规章制度确定,没有依据就不能确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不得随意添加“不必要的犯罪”。确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必须在纸上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 3。可追溯性,即在执行安全生产职责过程中必须形成记录,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包括相关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文件上签字确认。因此,在澄清负责人员和每个岗位职责范围的同时,必须有相应的责任制考核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 4。动态的,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动态的管理活动,其责任制度的内容将随着安全生产活动的进行而变化。更改的原因是生产计划已更改,尤其是建筑和生产活动。施工现场的时间表已发生很大变化,其责任评估的范围也将发生变化。第二是生产活动中人员或组织的变化。不同之处在于人员和组织变更有时会变得非常频繁,并且有必要在施工现场不断调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第三,在责任制考核中责任制的范围和目标要不断调整,责任制考核的内容要不断完善。有PDCA周期管理的要求,因此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不是静态内容,而是动态管理活动。五,主观性,即安全生产责任必须确定主体的责任,主要对象或主要责任人应当承担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强调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这是安全生产主体除以单位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明确负责生产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即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领导力的人,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建设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根据这一要求,负责人,有关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指定了第一名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也应符合法定工作安全职责的要求,应具体明确,不得随意。 6。可分解性,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许多内容可以被分解并逐层实施。并不是说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了主要责任,所有内容都放在主要责任单位或主要责任人上,相应的责任可以分解并在各个层次上执行,例如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的《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组织制定和实施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可以分解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是,分解和履行责任并不意味着主体负责人可以减少责任,某些责任不能分解。例如,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完成“有效执行单位的安全生产投资”,即主要责任。该人仍必须按照法定责任。即使责任的内容被分解,如果不能履行严肃的责任,主体的责任也应追究责任。该部门负责(参见《工作安全法》第13条)。学习和掌握以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特点,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