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多大金额评标委员会可由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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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人数7人规定
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可以宣布投标评估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吗?对于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能否在确定招标结果并接受公众监督之前将招标评估委员会成员名单向公众公布?不可以,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对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应保密。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招标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领域的专家组成。会员人数超过五人,包括技术,经济学和其他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投标人有兴趣的,不得进入有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那些已经进入的人应该被替换。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对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应保密。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要求
40号令明确规定:“开标应由购买者或采购机构主持,并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义务?实际上,许多地方将其视为投标人的义务,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甚至要求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亲自出席,否则投标将无效。对于外国供应商,特别是那些经常在各个地方参与投标活动的大公司,这种方法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没有必要。可以说,这是一种区别对待或歧视。开标活动本身是高度开放的,开标现场有录音和录像设备,能够确保开标活动的公正性和公正性,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当场做出个人决定。因此,该命令明确规定,投标是投标人的权利,即投标人有权参与或不参与。除本条规定外,该命令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进一步表明,投标人参加开标活动的权利,即如果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则视为是开标批准的结果。其次,本文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在过去的实践中,这种现象一直存在:开标时,一大排审核专家坐在舞台上。这不仅是不必要的,而且违反了在评标结果公布之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进行保密的规定。因此,很明显,投标评估委员会的成员不能参加。应该注意的是,作为投标评估委员会成员的购买者的代表,不得参加投标。将来,如果买方指定人员参加投标的开标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