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2020年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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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

我们知道,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只有没有所有权的使用权才允许出售,租赁和转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地区买卖房屋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对于这种不受法律保护的交易,在征地拆迁方面将变得更加复杂。那么,对于已经购买的农村房屋,拆迁后谁来支付拆迁补偿呢?让我们看看如何解决以下情况。案例审查:刘在他的村庄有一个宅基地。王先生想购买刘的宅基地,也是刘的邻近村庄的村民。两年中,双方签署了《购买协议》,其中规定:“刘家宅的使用权已转让给王某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刘某答应王某在其房屋上建房。一楼和楼底,转让款支付给刘某元,并在签订本协议后付清转让款,房屋建成后,遇到房屋拆迁等情况,刘某出入协议签订后,王某按照协议向刘某远支付了10000元的转让费,刘某将宅基地交给王某盖房。刘某村的房屋,被拆迁人签署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中包括王某购买的房屋用地,最终赔偿1万元。在赔偿方面,刘没有按照购买协议向王交付赔偿。王对此非常生气,并准备保护自己的权利。案件结果:王某委托本案审理。我们深入的调查小组得出的结论是,尽管宅基地不可转让或出售,但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农村房屋后,最重要的是在已签订的购买协议中的拆迁补偿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协议中就拆迁后的赔偿归属达成协议。这可以作为突破。在一位专业律师的建议下,王先生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和二审后,法院最终裁定王某应赔偿王某所建房屋的拆迁费用。对此,王某获得了应有的赔偿。律师说:实际上,关于农村房屋销售的最大争议是征地拆迁。为了防止风险,建议在签订房屋购买协议时,在征地拆迁中必须明确约定拆迁补偿费的归属。如果对此不确定,则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防止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