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款比例(首套房没有贷款二套房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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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贷款条件

今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官方网站发布了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我调节机制秘书处关于印发《四川省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有关要求,防范住房信贷业务的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合作。进一步由人民政府办公厅审议通过的《关于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办【【】)】的有关调控措施省市场利率定价自我调节机制并同意商业四川省住房最低贷款首付比例的执行标准如下:四川省(西昌市除外)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西昌市除外)首次购买普通自住居民,最低首付比例为:其中,成都市直管区和成都市天府新区高新区南园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小于,且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西园,晋江区,庆阳区,金牛区,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成化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皮都区等地区,最低首付比例不少于,并且最大贷款寿命不超过几年;四川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西昌市除外)的最低首付比例为%;其中,成都高新区(西园,南园),成都天府新区,晋江区,庆阳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皮都区及其他已经有住房以上住房的地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已清算相应的贷款) ,暂停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针对房地产市场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城市和地区,市-州市场利率定价自我调节联席会议可以配合市,州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向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提出建议。自我调节机制,以调整地方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第一批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性房地产。必须根据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我调节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比例要求,该机构的商品房住房贷款安置政策,风险防范与控制以及合理的首付确定具体的首付比例。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