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道路设计规范_污水处理厂厂区道路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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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1.总布局应根据工厂的建设规模,原材料的使用,生产技术,运输,环境保护,防火,安全,卫生,施工,维护,运行和管理,工厂的外观和它是根据当地的自然和环境条件进行安排的,并且经过多方比较和选择后才选定。 2.工厂区域的总体规划应根据功能区域进行安排。功能区可分为生产设备区,辅助生产区,公共工程设施区,原料储罐区,成品存储区,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区等。3.总体布局应符合有关规定国家土地使用控制指标规定以及工厂所在地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厂房面积的建筑系数不应小于%;厂房面积利用率不得低于%;整株植物的体积比指标应不小于。 ,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的规定。 4.分阶段建设项目时,应一次性计划和实施项目。 5.总体布局应协调工厂内部和外部的交通,合理组织工厂内部的物流和人员流动,并避免交叉,绕道和相互干扰。 6.总体布局应符合生产要求,生产线应方便,平稳。公共工程设施应集中放置或分段放置,并应靠近负荷中心。 7.工厂内运输燃料乙醇的道路的最大纵向坡度不得大于%。 8.厂房区域内的铁路,原料储罐和成品储罐区域应与厂房区域的总体布局和垂直设计相结合,并应集中在厂房区域的边缘。原料储罐和成品储罐的区域应靠近工厂区域的物流入口和出口。 9.场地的垂直设计,防洪,绿化和管道整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用工业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建筑结构的布置1.生产设施中的糖化,发酵,蒸馏和脱水车间应布置在同一块或相邻的块中。当由于地形或地形需要采用阶梯式布置时,应将其布置在同一阶梯或相邻阶梯上。 2.生产设备中的液体糖化罐,预发酵罐,发酵罐,蒸馏塔,脱水塔等设备应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 3.使用马铃薯原料时,应与原料仓库共同设置原料加工破碎车间,在原料破碎段设置纸浆搅拌设备。 4,在满足安全要求的条件下,液体糖化车间和蒸馏脱水车间应靠近锅炉房布置。 5.中央控制室,中央实验室,测量室和仪器维修室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