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委托公证人(大陆人在香港办理委托公证)
- 时间:
- 浏览:109
- 来源:奥一装修网
委托公证人
中国委托香港的公证人进行香港文件的公证程序。 “内地公认的公证人”是中国授权的公证人(香港)。公证人公证制度,即香港居民返回内地办理法律事务所需的公证,必须由司法部指定的公证人签发,并由中国法律服务机构提供(香港)有限责任公司只有盖章并发送后才能寄往内地使用。该制度的实施是基于香港与内地之间不同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的核心是确保香港在大陆使用的公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委托公证制度已经实施了20多年。这个制度解决了内地和香港的不同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公证文件相互使用的问题在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防止商业欺诈,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公证文件:指在香港发行并在内地使用的文件。在香港发行在大陆使用的文件必须经过公证,即公证必须由中国公证人签署,否则将无效。公司公司公证:香港公司,公司文件公证,证书,商业或经济交易事项,例如房地产,合资企业投资,个人事务公证:授权书,授权书,收养,继承,礼物,亲属到香港,房地产等经济交易事务,中国公证文件的具体内容:与内地人结婚的声明,从内地来港的亲属的声明继承书,继承书,婚姻声明书,在大陆收养子女的声明,出国留学经济担保声明,个人授权书,礼物赠与,公司授权书,公司注册证书,公司董事会决议证书,房地产交易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香港服务提供者”中国公证文件分类:声明。单方面签署法律文件的证明。法律事实证明。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证明双方签署法律文件的个人证书,中文公证文件:证明身份。国籍证明。护照信息证明。身份证信息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证明财产所有人。企业主的证明。股东证明。董事证明。收入证明。银行信用证。经济条件证明。书面文件证明。经济合同已经签订。购买协议证明。贷款协议证明。担保合同证明由中国大使馆认证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