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包工头故意不给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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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强对农民工欠款的治理。各地应优先偿还因政府投资项目拖欠而产生的工资拖欠。拖欠工资的,责令限期结清,未付款的,依法从严惩处。 今天,让我们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和相关的纪律措施-什么情况会被列入黑名单?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决定或处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黑名单”。依其管辖权拖欠工资。 。 1。无故扣减和未支付的工资,其数额已达到确定拒绝支付劳动工资罪的标准; 2。由于拖欠工资而导致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行为和极端事件。 3。如果将劳务分包或分包给没有雇主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导致他们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并符合上款的要求,则非法分包,分包单位和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应当将组织和个人列入欠薪“黑名单”。 被列入拖欠工资的“黑名单”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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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雇主应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的“黑名单”,并应自决定列入之日算起制造。 2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以纠正违法行为的雇主和《移徙工人工资欠款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况自列入之日起一年,作出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决定在到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其从工资的“黑名单”中删除; 3在此期间,雇主未纠正违法行为或被列入“农民工欠款”。在《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到期时不得删除,并将自动续签两年。 4脱离工资拖欠“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再次遇到“农民工欠款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况。 人社机构建立在信托信息共享平台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欠薪“黑名单”纳入地方和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和投标,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和优先级评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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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对这些对象的惩罚共同惩罚的目的是严重违反移徙工人工资的行为,违反法律: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相关人员共同处罚对象清单为:有关管理措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和提供。 统一处罚有这些措施每个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对联合处罚的对象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罚措施:(一)通过“中国信用”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和主要新闻网站,社交公告。 (二)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的频率。 (三)暂停新的重大项目申请的审批,减少,停止拨款或收回政府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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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限制参加建设项目招标活动。 (V)依法限制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获取或终止。 (六)依法限制,暂停或取消对政策性资金,政府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持。 (VII)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以供应商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VIII)依法限制进入政府提供的土地。 (IX)使用非法和不诚实的信息作为审查公司信用债券的重要参考。 (10)使用非法和不诚实的信息作为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股票发行审核和公共转让审核的重要参考。 (11)关于建立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的非法,不诚实信息,以及股权变更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准或备案,私人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注册,重大变更等事项,以及资金备案重要参考。 (12)使用非法和不诚实的信息作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经理和分公司经理批准或归档记录的参考。 (13)使用非法和不诚实的信息作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批准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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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使用非法和不诚实的信息作为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使相关人员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重要参考。 (15)将非法和不诚实的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的基本数据库,(十六)被列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严重拖欠工资的上市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XVII)在对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的收购进行事后监督中,应重点关注严重违反法律和不诚实行为的单位。 (18)使用非法和不诚实的信息作为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的参考。 (19)成为海关认证企业和申请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限制不会通过认证;对已经成为认证企业的,将按照规定降低企业信用等级。 (二十)办理海关业务时,对进出口货物实行严格监督,加强单证审查,控制和检查,收取加工贸易保证金或进行后续检查。 (21)限制他们获得认证机构的资格;限制他们获得认证。 (22)将违法,不诚实信息纳入检验检疫进出口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依法进行信用评级和监督。 (23)对于未履行工资支付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已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限制消费的措施,或将其列入有条件劳动者名单。依法不诚实。高消费,例如集体火车,其他动车组火车,头等舱座位和其他生活和工作所不需要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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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对于未能履行工资支付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已经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限制消费的措施,或者列入了被征收人名单。依法不诚实。消耗不必要的活动,例如操作必要的车辆。 (25)限制投资等领域的优惠政策。 (26)依照有关程序及时撤销相关荣誉,并取消处罚对象参加第一次评估的资格。不得将“文明单位”,“道德模范”,“模范工人”,“ 5月1日劳动奖章”等作为处罚对象。荣誉。 (27)限制公务员或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招聘(雇用)。 (28)有关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增加检查频率。 (29)加强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视听出版单位和其他违法违规单位的媒体发布广告的管理。 (30)其他纪律措施。 编辑: